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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开展2023年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团支部:

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按照团市委工作安排,现将各团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与农大学科特色,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组织形式

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同步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可统筹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共同进行,以多种形式带动团员青年参与到团支部学习活动中。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5日

(二)参加范围

全校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

四、工作流程与形式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全体团员都需参加,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

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由二级团组织统筹,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各二级团组织须组织团员会前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详见《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附件1)

(二)团员教育评议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3),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节选)(附件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2.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所属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同时防止“唯成绩”。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于2024年1月15日22:00前在北京共青团系统记载(线上录入方法详见附件2),并作为团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联 系 人:王雯

联系方式:caunxytw@163.com

 

共青团澳门人威尼斯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pdf

附件2: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线上录入方法.pdf

附件3: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中青办发〔2020〕4号.pdf

附件4: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节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