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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本科生: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动态调整

已认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可对认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如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可申请降低困难等级或者退出困难认定;如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变差,可申请提高困难等级。

2、上学期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新申请认定

上学期未参加困难认定、有资助需要、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均可新申请认定,特别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1.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动态调整要求,请于3月5日17:00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详细说明家庭情况与秋季学期相比发生的明显变化(上学期已通过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的同学,无需进行申请操作)

2、上学期未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新申请认定要求,请于3月5日17:00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新申请认定)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以pdf、JPG格式上传附件。

三、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学院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开展评议、认定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在学工智慧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学院审核的学生信息和学院认定结果后,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联系地址:农学院401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


附件1.学生信息采集、困难认定操作手册.pdf